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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咸阳市第九届十佳科普明星”候选人的通知

2018-05-11 作者: 来源: 编辑:李曼

各二级院、各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科普工作,牢固树立创新、提升、协同、普惠的工作理念,大力推动科普人才和科普产业发展,全方位推进“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努力实现“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的总体奋斗目标,咸阳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协决定开展咸阳市第九届十佳科普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不受限制,均可参加推荐、申报。

二、评选条件

注重自身素养,热爱科普事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以及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且效果显著者。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群众推荐,二级院或部门提名的办法产生初步人选,经所在二级院、部门初审,填写“咸阳市十佳科普明星”推荐表。

学校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全校范围内评审后,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市科协。

四、表彰奖励

本届活动评选咸阳市十佳科普明星10名,授予“咸阳市十佳科普明星”称号,根据推荐情况,在提名者中评选出“咸阳市优秀科普工作者”,并授予“咸阳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颁发证书,在相关新闻媒体、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五、评选要求

1、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重视其在科学技术普及方面取得的突出业绩和做出的贡献,又要注重其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要注意兼顾地域、学科和年龄分布,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推荐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优秀科普工作者。

2、每个二级院、部门各推荐1名科普明星候选人。

3、评选结果将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刊登候选人的事迹(排名不分先后),面向学校公示。

5、申报材料:

(1)凡被推荐的候选人须认真填报咸阳市第九届十佳科普明星推荐表,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

(2)3000字以内内容详实的先进事迹材料、获奖复印件;

(3)30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及电子相片;

(4)请于2018年6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所有上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丽娜17782868892

邮箱:812976783@qq.com

附件:咸阳市第九届十佳科普明星候选人推荐表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